比亚迪:法院判决自媒体“龙猪
12月27日消息,比亚比亚迪汽车法务部最新发文称:昨天,迪法就比亚迪起诉自媒体“龙猪-集车”及相关账号名誉权纠纷一案,院判我司收到法院判决。决自
判决认定:被告长期针对比亚迪发表侮辱、媒体诋毁的龙猪言论,并且存在严重歪曲事实的比亚行为,构成对比亚迪名誉权的迪法侵害。
判令被告:删除侵权言论、院判赔礼道歉,决自并赔偿比亚迪经济损失等共计 201.87 万元。媒体
比亚迪表示:我们始终尊重并接受社会各界的龙猪建议和监督,但网络不是比亚法外之地,对以任何形式的迪法侮辱、造谣、院判抹黑等侵权行为,我们将持续以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。
去年7月份,比亚迪法务部发文表示:新浪微博用户“龙猪-集车”长期发布大量不实信息,恶意诋毁、贬低侮辱比亚迪,对比亚迪品牌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。
对此,我们收集、固定了大量证据,向有关部门反馈了其涉嫌黑公关的线索,并决定正式起诉“龙猪-集车”,要求其删除相关侵权言论、公开道歉并赔偿500万元人民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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